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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数字漳州·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漳政办〔2019〕23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03-15 17:07   字号:T  |  T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新时代“数字漳州·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代“数字漳州·宽带工程”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闽政办发〔2019〕1号),深化新时代“数字漳州”建设,加快构建我市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网络,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高速光纤网络、4/5G移动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和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建设,发挥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数字鸿沟逐步缩小,提速降费、信息惠民作用进一步凸显,网络强市影响力显着提升。

  2019年,新增100M及以上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25万个,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规模达180万户,其中100M以上用户达140万户,占比达78%。新建4G基站0.26万个,4G用户达430万户,占比达83%。启动5G基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NB-IoT站址达0.4万个。

  2020年,新增100M及以上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22万个,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规模达200万户,其中100M以上用户达160万户,占比达80%。新建4G基站0.16万个,4G用户达480万户,占比达89%。5G网络覆盖城市重点区域及公共交通路段。NB-IoT站址达0.5万个。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

  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架构,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推进各骨干互联单位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市出口带宽。到2020年底,互联网出口带宽达26T,网间互联带宽达到双向800G。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各基础电信企业

  实施千兆光网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落实国家光纤到户标准,深度优化楼宇内移动信号覆盖,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共享小区。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各类杆塔资源及电力铁塔资源的双向开放共享,推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建设和改造。新城区超前规划建设通信管道,既有住宅小区和商用楼宇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光纤到户改造,落实共建共享要求,确保平等接入和用户自由选择权。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工业互联网发展。2019年,全市力争完成20个共享小区示范项目。到2020年底,全市城市用户具备1000Mbps接入能力。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无线电管理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深入实施百兆光纤进农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通信线路、基站设施治理,落实农村杆线规整,重点村居、交通线路周边通信环境全面改善,新设通信设施先进、绿色、共享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100%光纤进行政村的基础上,逐步向条件成熟的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重点降低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资费,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普及率。通过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建设,为农村党建、安全、教育、防灾等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促进农村信息消费水平升级。到2020年底,农村宽带用户具备100Mbps接入能力。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住建局、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深化4G网络覆盖。在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公共设施中建设优化4G网络,提升高铁、高速公路、重要内河航道、物流集散地等交通干线沿线4G网络覆盖质量。全面排查电梯、地下室、城中村等场所4G网络覆盖问题,及时优化补盲。实施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4G网络“除盲补点”建设。到2020年,条件成熟的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4G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交通运输局、铁办、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无线电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漳州车务段、漳州高速管理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动5G网络试点和布局建设。由市通管办组织,铁塔公司牵头,统筹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需求,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制定各县(市、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信息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电等单位要加强协同,积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基站规划、选址建设和网络实验,合力推进 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2019年,完成5G移动通信网络规划,启动5G基站选址建设,推进小微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2020年,5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全面开展,城市重点区域及场所基本实现5G信号覆盖。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无线电管理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拓展NB-IoT网络覆盖。进一步拓展全市NB-IoT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将网络覆盖由城区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深化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平台资源、数据资源和渠道资源,重点推进面向智慧城市、重点行业和民生服务等领域的重大应用工程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NB-IoT基站数达0.5万个。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网络IPv6升级改造

  同步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加快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全市各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及云服务平台均完成IPv6改造,支持IPv6业务接入。市场驱动的良性发展环境日臻完善,IPv6活跃用户在互联网用户中的占比超过50%。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大数据局,各基础电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通管办、大数据局、宽带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实施建设,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铁办、漳州车务段、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漳州高速管理分公司、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及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按部门职责推进落实。县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定分管领导对接协调,加强调研指导,落实工作任务、措施,解决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大数据局、宽带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统筹规划

  各级政府要组织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光缆、通信局房、基站等各类通信设施,有关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级在市政道路、轨道交通、风景区、客运场站、住宅小区、商业区等项目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规划和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同步开展共享小区试点建设工作。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的审查和管理,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预留必要的空间资源,在修规联审时邀请通信管理部门参加,切实保障其建设与运行;在编制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的,要征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铁塔公司意见;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的,要征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电信企业意见。铁塔公司要尽快启动5G 站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提供规划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网络建设方案,铁塔公司牵头开展规划编制和报审等工作,确保2019年完成5G移动通信网络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通管办、宽带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开放资源共享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专业会展场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铁路、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要向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开放,提供场地和用电便利,支持基站选址建设。交通、铁路、市政等部门要为电信企业在市内高速公路、港口、桥梁、机场、高铁红线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地下管廊提供便利支持,规范资源租费。社会各行业应在政府和公安专网、交通和安防监控、环境和水文监测、森林防火、河道治理、地震监测、汽车充电桩、市政广告等设施建设中优先考虑结合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共建共享,推动通信塔向社会塔转变。在建设和改造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杆塔设施时,要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有“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型杆塔”。铁塔公司要统筹制定跨行业的“综合杆塔”建设标准,通过集约化共建共享,提升建设效率,避免无序建设,彰显共享成效。已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的绿化带、楼面、墙面等公共资源,应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提供便利。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将基站、室分、配线管网、设备间和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等同于水、电、气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建设中,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实施、验收。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室分、机房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铁办、城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水利局、无线电管理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漳州高速管理分公司、漳州车务段、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落实要素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设施迁移的,要事先与设施产权人协商,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确保通信畅通,要将通信保障方案纳入拆迁过渡方案,落实迁改补偿措施和费用赔补,增强通信设施重建动力。各级政府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保障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等方式使用土地。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存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简化审批流程,及时补办用地手续;进一步简化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对已纳入专项规划内的通信基础设施,依法依程序分类审批,缩短建设审批周期。公安部门要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从严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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