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建〔2012〕20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4号)要求,为鼓励市、县加快粮库建设步伐,改善粮食储备仓储设施条件,提升储备粮管理水平,确保我省粮食安全,现将《福建省市县级粮库建设要求和资金补助暂行办法》(点击下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局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