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粮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_ 省局动态_ 齐河县粮食局
齐河县粮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7 10:04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闽粮行〔20194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电〔2018〕30号)和粮食系统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冬春季节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高度重视、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始终把防范措施抓在手上,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要结合《齐河县粮食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冬季火灾防控,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良好,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消防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齐河县粮食局转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阶段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粮行〔2018〕241号),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火灾防控工作,要在“春节”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重点:粮库、办公场所、物资储备库、经营场所、检验检测单位、职工宿舍楼、建设工地、学校以及出租场所等。检查内容要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1)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底稿》(附件2 )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附件3),进行对表检查。对现场发现问题和隐患马上提出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实行跟踪,限期整改,责任到人,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省粮储局将随时督查,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万无一失。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局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林艳星  张委铭

联系电话:0591-87535113

电子邮箱fjlsjhgc@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2.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底稿

3.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

4.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齐河县粮食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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