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_ 平安建设_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3 10:31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闽粮行〔2017〕26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7〕10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7〕43号)以及〈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两个安全”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87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粮食局一系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就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粮食“高库存”和“去库存”双重叠加压力,粮食库存创历史新高,粮油储存安全、防火和虫霉防治、粮库建设和危仓改造任务十分繁重,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尚未根本好转,有的地区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到位、治理隐患敷衍了事,工作仍然有漏洞。为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国家粮食局通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堵塞漏洞,彻底整治当前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责任,开展隐患排查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从国家粮食局通报四起事故中汲取沉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国家粮食局近期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要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回头看”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坚决严防严控重特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按国务院、省政府、国家粮食局的安排部署,在元旦之前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7〕106号)以及《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两个安全”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8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在前一阶段“大快严”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再组织一次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如:外包作业、登高作业、在建工程作业、进出仓作业、粉尘清理作业、用电操控作业、危仓老库存储作业等环节再部署、再检查,并建立分类台账,对隐患逐项登记,落实专人负责治理,并跟踪整改的情况直至隐患排除、销号。

   (二)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使用药剂。储粮化学药剂的运输、装卸、存放、报废及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专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标识醒目,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规定”。要定期开展药剂专用库房巡查和药剂盘点,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尤其是要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做到分类存放。要坚持储粮化学药剂保管与使用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并经常性对其进行储粮化学药剂基本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药剂管理和使用安全。

(三)强化防火防雨等工作,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继续密切关注北方强冷空气引发强降水、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对粮食企业带来的影响,不能有任何松懈,同时也要防止冬季来临后天干物燥可能引起的火患发生。当前粮食库存高企,进出仓作业频繁,对于潜在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绝不可轻视。各地粮食企业务必对此要高度警惕,制定全面细致的工作方案,严格规范进出仓作业管理,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现场负责交通疏导、作业监护,确保进出仓作业安全、有序。

    三、强化值班,守住安全底线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针对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请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前和2018年3月8日前报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林艳星  张委铭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535113

    电子信箱:fjlsjhgc@163.com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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