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7〕1号),实施“稻花香”商标等国有粮食知名品牌战略,通过混合所有制形式,组建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成立,由福州市粮食局所属福州市米业公司、福州米厂与福建省粮油龙头企业福建省创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鸿汇(福州)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福州米厂以注册的“稻花香”商标入股该公司。该商标于1996年作为大米商品标识启用;1999年,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2002年,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放心米”称号;2014年,被评为“福州市知名商标”“福建省着名商标”。
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是我省粮食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尝试,将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收社会资本,组建有力经营团队;有利于发挥区域品牌优势,积极融入市场竞争,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系列打造“稻花香”商标大米,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和品牌效应;引进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哈尔滨(五常)、牡丹江(响水)优质原粮,满足百姓优质健康用粮需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公司将努力发展成为集收购、仓储、加工、物流于一体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粮食产业经济,为保障福州市粮食安全作出贡献。